科技项目申报
科技项目申报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
1、认定背景:
(1)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2008年7月8日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2、认定意义:
(1)企业发展需要:按国家文件精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许多优惠政策,特别是可申报国家、省、市、区等的高新技术项目,这些项目政府给予大笔扶持资金,这些优惠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蓬勃发展、脱颖而出的有力保障。
(2)提升企业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契机,对企业自我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3)减税增收:目前企业所得税是2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比认定之前降低了10%),这将大大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例:假设企业税前利润4000万元,非高新技术企业要上缴1000万元所得税(4000*25%=1000万);高新技术企业只要上缴600万元所得税(4000*15%=600万)。企业一年可节省所得税400万元,三年节省税收1200万元,六年可节省2400万元。
(4)有利于企业上市融资: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增强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公司的认同。这为企业上市或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