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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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工程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已开工的,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已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2.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合法分包企业。鼓励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要严格把关,对在研究、开发和工程示范中没有相应工作基础的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与中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重复的项目及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的项目,不予推荐。加强对本市区(单位)申报项目审查及以往推荐并立项项目的结题、清理,提高对厅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率。
4.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后的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二份(附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5.“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类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委托社会力量承担,委托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
6.其他事项。科研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